合肥12月起進入勸拆助拆非機動車遮陽篷階段

2021-11-30 14:57:15

給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傘)看似帶來了小便利,其實背后危害大。年來,全國多地開展非機動車遮陽篷(傘)拆除專項行動,從12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也進入勸拆助拆階段。交警部門提醒,非機動車加裝遮陽篷(傘)隱患大,2022年1月1日合肥將進入嚴管階段,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公安交警部門會依法拆除,并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明日起合肥進入勸拆助拆非機動車遮陽篷階段

日前,合肥市召開全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力爭實現出行環境、交通秩序、文明交通意識顯著提升,這其中就包括重點整治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等群眾反映突出的交通問題。

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引導非機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等。11月26日至11月3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引導非機動車車主自行拆除遮陽篷;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勸拆助拆階段,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商場,勸導幫助車主拆除遮陽篷;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為強拆嚴管階段,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的,一律強制拆除,視情依法查處。2022年1月16日后轉入常態管理,驗收、鞏固嚴查嚴管階段工作成效,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反復。

違規安裝隱患大視線不清導致事故發生

據悉,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會帶來多方面的隱患。

比如,影響車輛能,對車輛駕駛人自身安全存在影響;擾亂交通秩序,遮陽篷(傘)增加了車輛面積,在道路通行以及停放時占據了更多的公共空間,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危及他人安全,遮陽篷(傘)的骨架和邊角與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稍有不慎將刺傷他人。

期,肥東縣店埠城區某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刮蹭,導致電動車駕駛員當時受傷倒地不起,正在附執勤的交管大隊執勤交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電動車駕駛員已經處于半昏迷狀態,執勤交警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向指揮中心報告。

等待救護車期間,執勤交警通過簡單的救護使電動車駕駛員恢復了意識,并將其帶到路邊休息,待救護車到達后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據肥東交警部門介紹,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電動車安裝雨篷,導致駕駛員行車視線不清、騎行不穩造成的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裝置。

肥東已累計拆除1.8萬個遮陽篷(傘)

其實,早在今年9月份,肥東、肥西兩地已經發布《關于禁止電動二輪車等車型安裝遮陽傘(雨篷)的通告》,先行一步對遮陽篷(傘)“動手”。

肥東縣號召全縣公務部門和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電動車雨篷,并在城區內設置了11個雨篷拆除點。自10月1日起,肥東公安組織警力在中心城區各路口、路段,對電動車、摩托車遮陽傘(雨篷)進行拆除。目前,公安部門已累計拆除電動車雨篷超過18000個。

10月1日至10月31日,肥西集中整治加裝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加裝遮陽篷(傘)的違法行為進行逢車必查、見違必糾,現場幫助群眾拆除。

交警部門提醒,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商戶不得違規為非機動車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對違反規定者,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請單位、個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配合執法部門工作,凡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作者: 陳家靜 周勇 卓旻)

標簽: 合肥 12月 勸拆 助拆 非機動車遮陽篷 遮陽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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